2017-10-19 17:00

〔記者彭琬馨/台北報導〕立法院經濟、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、教育及文化聯席委員會今初審通過「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雇用法草案」。草案刪除引起外界疑慮的實習條款,並明訂開放至多六個月的尋職簽證,且為避免外國人才來台尋職、壓縮台灣本地工作機會,草案也設立總量管制機制,未來法案實施後,需每年進行滾動檢討,評估簽證核發人數。立法院聯席委員會下午審查外國攬才專法,通過的草案內容明訂,未來外國人來台尋職,申請核發簽證通過後,將享有至多六個月的停留期限;法案也給予所得300萬元以上的高階人才減半課稅、配偶與未成年子女來台立刻享健保等優惠。至於開放畢業2年內外籍畢業生來台實習的「實習簽證」,因引起新北市新莊區法拍屋好 房 網 租 屋台南市買 屋外界疑慮,國發會主委陳美伶已決定先暫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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